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晋中市委组织部备案,平遥县组织实施2022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4年7月15日以前出生),报考团县委青少年服务中心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遥县2022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2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委组织部备案后,2022年7月15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27日18: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日9:00至2022年8月5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上传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7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28日18: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8月2日9:00至2022年8月6日18:00
资格初审由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7月27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8月5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29日12: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日9:00至2022年8月7日12: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一科,共计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每人共计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
或取消的,将其调整或转为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8日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年8月8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笔试当日18:00前,到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五层5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4.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需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考生参加考试等现场环节前须扫描场所码,接受手机健康码、行程码两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查验结果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公开招聘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考生应按照平遥县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建议从即日起至笔试前,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规定,应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驿站)健康监测措施的考生需提前入平返平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费用自理。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是否有服务期限、是否在试用期内)。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平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2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若取得体检、考察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0354--5623830
监督电话:0354--562781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平遥县2022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